加拿大时间5月2日,加拿大移民、难民和公民事务部对快速入境候选人所需的资金证明进行了更新。这一变化从4月25日生效。
EE资金证明金额每年更新,IRCC基于低收入门槛的50%确定,申请人要继续满足资格条件,需要更新EE个人账户中的安家资金信息。
资金证明表明申请人有足够的钱在加拿大定居。任何通过EE抽签收到申请(ITA)邀请的人必须能够出示书面证明,证明他们有这笔钱。其中,加拿大经验类移民CEC的申请人不需要证明他们有足够的钱来养活自己和家人。
被授权在加拿大工作并持有有效工作offer的EE申请人也可以豁免,即使申请的是联邦技术移民FSW或者联邦技工移民FST也是如此要求。
需要提供资金证明以满足最低资格要求的EE类别是:
·联邦技术移民FSW
·联邦技工移民FST
所需资金的数量根据候选人家庭的大小而变化。一个家庭包括:
·主申请人
·配偶或同居伴侣
·受抚养子女
·配偶或同居伴侣的受抚养子女
必须包括申请人的配偶或同居伴侣以及受抚养子女,即使他们是:
·加拿大公民或永久居民
·不随性至加拿大
申请人必须从有账户的银行或金融机构获得官方信件,以证明有足够的钱来安家。这些信函必须打印在金融机构的信筏上,包括:
·银行或机构的联系信息(地址、电话号码和电子邮件地址)
·申请人姓名
·未偿债务(如信用卡债务和贷款)
·当前银行和投资账户的详细信息
·账号
·每个账户的开户日期
·当前账户余额
·过去6个月的平均余额
IRCC表示在以下情况下,申请人需要有可用的资金:
·申请之时
·签发永居签证之时
申请人必须能够向IRCC证明,当到达加拿大时,可以合法地获得这笔资金。意味着:
·申请人不能用不动产的权益作为安家资金的证明
·申请人不能从别人那里借这笔钱
此外,申请人必须能够用这笔钱来支付其家人的生活费用,即使他们不会随行至加拿大。
如果有配偶或伴侣同行,可以在一个联合账户中计算所有资金,申请人也可以把配偶的钱记在一个单独的账户里,但是需要证明申请人可以在需要的时候动用这笔钱。
RCC指出,抵达加拿大后,如果申请人携带超过10,000加元的物品入境,必须告诉边境官员。超过这个数额没有申报的任何东西都会导致罚款和钱被没收。这包括现金和显示财产或资本的文件,例如股票、债券、信用债券、国债。
它还包括保证向申请人支付固定金额的文件,例如银行汇票、支票、汇票、旅行支票。